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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说法| 先试后付到期了 就必须购买?
近年来,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悄然出现——先试后付。随着疫情的逐步稳定。市场消费也基本恢复,先试后付的商品似乎越来越火热。
尤其是电商行业消费不断增多,无法试货也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而无论商家出具再多的退货政策,也无法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先试后付的模式,能让消费者在充分体验商品后再进行购买,减免了不少消费者的疑虑。
但是,先试后付,试到什么时候?付款是什么时候?不知不觉,你可能掉“坑”都不知道。就此问题,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朱庆程给大家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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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消费者与商家一定要明确商品试用期
消费者在试用期内一定要明确表达是否有购买意愿!